深圳市買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深圳市買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申請人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其次,車輛要符合相關(guān)目錄和規(guī)格。
各區(qū)的具體要求會有一些差異。比如在光明區(qū),“汽車歡樂購”活動中,新購車輛最高補貼 11500 元還有配套優(yōu)惠。在寶安區(qū)“歡購愛車”活動,按購車發(fā)票價格分四檔補貼,“以舊換新”疊加 1000 元補貼。在福田區(qū),5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的活動購車補貼總額 3000 萬元分四檔補貼。龍華區(qū)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日的活動中,新能源車比燃油車補貼高,總預算 6000 萬元。
對于新購車輛,要通過“新購車輛”方式購買符合條件的小汽車并完成注冊登記。具體補貼方式按照分檔、分類原則給予,比如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最高補貼 0.5 萬元/輛,燃油車最高補貼 0.4 萬元/輛。
在南山區(qū),補貼對象要求在符合條件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購買汽車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冊登記,個人消費者購車時間需在活動期間內(nèi),即發(fā)票、合同的開具和簽署時間均要求在 2024 年 9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行駛證的發(fā)證時間要求在 2024 年 9 月 15 日-2025 年 1 月 15 日期間,申請人未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在懲戒期內(nèi)的個人,在補貼期限內(nèi),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 1 次且 1 輛車的活動補貼。
對于“置換更新”補貼,范圍是個人消費者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zhuǎn)讓本人名下車輛,并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深圳新購新能源車或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具體補貼標準分檔,如第一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9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8000 元/輛。
需要注意的是,各區(qū)補貼政策可能有調(diào)整,具體以官方最新發(fā)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