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購車補貼的金額標準如何確定?
十堰購車補貼的金額標準是這樣確定的。
鄖陽區(qū)汽車消費“九條”意見規(guī)定,東風品牌車輛按銷售價格的 10%補貼,上限 2 萬元,東風品牌新能源汽車和產(chǎn)地在十堰的汽車補貼不足 1 萬元的按 1 萬元補貼。
新購車輛能享受東風集團各品牌 3000 元現(xiàn)金或油卡或汽車裝飾等補貼。
在東風公司授權(quán)經(jīng)銷商置換舊車并購買東風燃油新車,憑本人名下二手車過戶發(fā)票等憑證享受東風專項最高 15000 元的置換補貼。
從 12 月 23 日開始到明年 3 月 31 日發(fā)放“惠購湖北”汽車消費券,總額 722 萬元,按購車價格區(qū)間發(fā)放金額不等的電子消費券。
東風公司的“以舊換新”系列政策中,東風嵐圖全系車型置換最高補貼 50000 元;東風猛士 917 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均補貼 20000 元;東風風神全系車型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最高補貼 40000 元;東風本田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最高補貼 20000 元;東風日產(chǎn)以舊換新最高補貼 80000 元;東風啟辰以舊換新最高補貼 50000 元;東風標致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最高補貼 75000 元;東風雪鐵龍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最高補貼 45000 元;東風風行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最高補貼 30000 元。
除東風公司相關(guān)車型外,消費者報廢機動車并購置新能源乘用車,也可享受相關(guān)補貼政策。12 月 31 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購車輛《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為十堰市的,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一次性補貼 2 萬元。新購車輛為新能源小客車的,按照購車發(fā)票金額,價格 6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含)的補貼 3000 元,價格 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的補貼 5000 元,價格 20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7000 元。新購車輛為燃油小客車的,按照購車發(fā)票金額,價格 6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含)的補貼 2000 元,價格 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的補貼 4000 元,價格 20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