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購車補貼是否對本地戶口有要求
泰州的購車補貼對本地戶口沒有統(tǒng)一明確的要求。
不同的購車補貼政策有不同的條件。比如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定額補貼 1 萬元/輛。2018 年 6 月 12 日以后注冊登記的新能源車輛,按中央財政對應單車補貼額的 40%(燃料電池汽車為 50%)給予補貼。
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按充電樁充電功率補貼,交流充電樁每千瓦 300 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 600 元,單個充電站或充電樁群補貼總額不超 80 萬元。
企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按屬地原則申請補貼資金,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私人消費者購置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等補貼資金有不同的撥付對象。
汽車“以舊換新”活動,購置 10 萬元以下燃油車乘用車、新能源乘用車均補貼 1000 元;購置 10 萬元(含)~30 萬元(不含)燃油車乘用車、新能源乘用車,分別補貼 2000 元和 3000 元;購置 30 萬元(含)以上燃油車乘用車、新能源乘用車,分別補貼 4000 元和 5000 元。
補貼對象為車輛產(chǎn)權的個人消費者,且為在泰州本市上牌、登記注冊使用的非營運車輛。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的名下乘用車“舊車”須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轉(zhuǎn)讓日期在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之間。個人消費者新購車輛,購買日期須在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間,并于 6 月 15 日前在泰州市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補貼以事后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至個人消費者本人持有的銀行借記卡賬戶內(nèi)。
泰州進城購補貼針對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買泰州市區(qū)新建商品住房的農(nóng)村戶籍人口,補貼標準為購房款總額 1.5%,補貼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2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的購車補貼政策,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條件是報廢符合一定排放標準的老車型,如國三及以下燃油車或 2018 年之前生產(chǎn)的新能源車,然后購買經(jīng)過目錄認證的新車,老舊燃油車升級可獲 1 萬元補貼,新能源車型替換享受 7000 元優(yōu)惠,舊車升級為燃油車不能享受補貼。消費者需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通過指定平臺提交個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