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計算是否考慮車輛電池容量
新能源汽車補貼計算是考慮車輛電池容量的。
目前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以動力電池組的能量作為主要考量因素,電池容量越大,車輛所獲得的補貼通常越高。比如純電動車型,補貼上限可達 6 萬元/輛。
在購車補貼方面,大部分城市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 1 : 1 給予地方財政補助,且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車輛銷售價格的 50% ~ 60%。但像上海市,對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分別制定統(tǒng)一補貼金額,不再考慮車輛續(xù)駛里程、電池容量等因素。
2019 年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有調整,續(xù)航里程 50 - 300 公里補貼 1.7 萬元,300 - 400 公里補貼 2.3 萬元,超過 400 公里補貼 2.9 萬元。能量密度要求不低于 120Wh/Kg,根據(jù)不同區(qū)間有不同補貼系數(shù)。
非個人購買的營運車輛補貼按標準的 50%計算,PHEV 的能耗優(yōu)化要求提高 5%。專用車補貼標準,2019 年根據(jù)車輛重量分 3 檔補貼上限,3.5t 以下 3 萬,3.5T 至 12t 5 萬,12T 以上 10 萬元。
電池總功率補貼標準也根據(jù)電池容量不同。能耗要求單位負荷小于等于 0.3Wh/km.kg,低于 0.35 則無補貼,百公里電耗需控制在 8 度以內(nèi)。
此外,各省市大多實行省市區(qū)分別負擔的多級補貼體系。一些城市還在基礎設施補貼方面,對公共服務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場所私人用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總項目投資 15% ~ 30% 的補貼資金。像西安市,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 10 輛的法人單位,給予財政補貼用于單位自用充電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