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能源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云南新能源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舊車原車主、新車購買人、新車車主須為同一人。
其次,舊車《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舊車轉(zhuǎn)讓登記日期,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新車注冊登記日期都要在規(guī)定期間。舊車在本人名下持有不少于 30 天,新車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登記在本人名下。
每人每轉(zhuǎn)讓 1 輛舊車并買 1 輛新車可申請 1 次補貼,最多 3 次。同一輛車只能申請 1 次,新車不能同時享受置換和報廢更新補貼。
補貼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自愿申請網(wǎng)上辦理,在“云南省商務廳”微信公眾號申請。要實名注冊,按要求填信息和傳資料,保證真實有效、完整清晰。提交后可自行查詢審核等信息。
初審由合作企業(yè)負責,省商務廳監(jiān)管。復審由省商務廳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一般 20 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核,未通過可補正信息重新提交,最多 6 次。復審通過的 5 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放補貼。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新車退車要主動退補貼,否則依法追回。
對于云南省新能源汽車下鄉(xiāng)補貼,農(nóng)村戶籍且購車后車輛在本省進行注冊登記的可以申請。申請時需提交身份證明、購車發(fā)票及車輛登記證書等必要文件。
昆明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中,報廢補貼條件為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車。置換補貼條件為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zhuǎn)讓個人名下的舊車,并在云南省購買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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