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電動貨車面包車有哪些補貼政策?
購買電動貨車面包車的補貼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純電動乘用車方面,續(xù)駛里程 250 公里≤R<400 公里,補貼 1.8 萬元;續(xù)駛里程 R≥400 公里,補貼 2.5 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補貼 1 萬元。
新能源貨車方面,中央財政單車補貼上限最高 5.5 萬元。規(guī)定補助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 3000 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 5 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 6 萬元/輛。
地方補貼方面,以深圳市為例,購置補貼方面,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5000 元、1000 元。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 3 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并取得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 6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方面,單個運營商在深圳市建設充電樁總功率達到 8000KW,方可提出補貼申請;對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環(huán)衛(wèi)車、租賃車等專屬充電站的交流、直流充電設備均給予補貼,對其他充電站(樁)僅補貼交流充電設備;按照充電設施(站、樁、裝置)裝機功率,直流充電設備補貼標準為 300 元/千瓦,交流充電設備補貼標準為 150 元/千瓦。
動力電池回收補貼方面,對于在深圳市備案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yè),應按每千瓦時 20 元的標準專項計提動力電池回收處理資金。市財政對按要求計提了動力電池回收處理資金的,按經審計確定的金額的 50%對企業(yè)給予補貼,補貼資金應專項用于動力電池回收。
純電動出租車營運(購車環(huán)節(jié))補貼方面,對于有運營牌照燃油出租車更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和使用當年獎勵指標購買純電動出租車的,在享受其他純電動乘用車補貼的基礎上,且出租車企業(yè)保證純電動出租車月租不高于燃油車的前提下,給予到期更新車輛一次性營運(購車環(huán)節(jié))補貼 11.08 萬元。對于提前將燃油車更新為純電動車輛的有償牌照出租車,在享受到期更新車輛補貼的基礎上,額外再給予提前更新補貼,補貼標準為:剩余年限應計提折舊額×80%,且最高不超過 3.2 萬元。為保持推廣力度基本一致,對于將燃油出租車更新為純電動出租車且獲得 5.58 萬元更新補助的,再給予一次性營運(購車環(huán)節(jié))補貼 4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