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國家標準中關于車輛制動系統(tǒng)有何細則?
電動車國家標準中關于車輛制動系統(tǒng)的細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電動車必須采用前后雙制動系統(tǒng),常規(guī)制動距離不得超過 12m,緊急制動距離不得超過 5m。在行駛過程中,電動自行車的減速度值應不小于(0.4g),且制動距離應不超過(3.8m)。制動系統(tǒng)應符合 GB 3565-2005《自行車安全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前后制動器應以適當的比率同時制動前輪和后輪。前輪制動器可采用手制動器或腳制動器,后輪制動器應為腳制動器。
其次,制動系統(tǒng)的組件性能有嚴格要求。比如制動蹄塊表面不應有裂紋、欠鑄和穿透性缺陷,且表面高低不平的偏差不應超過規(guī)定尺寸公差。制動蹄塊應進行時效和表面防腐處理,其壓潰強度應不小于 7500 N,徑向跳動量應不大于 0.3 mm。制動片表面不應有龜裂、傷痕、凹凸不平等缺陷,表面應無油污,非粘接面應無余膠。摩擦系數應符合特定要求,經 10000 次連續(xù)循環(huán)制動試驗,制動片厚度的磨損量應≤0.6 mm。制動片與蹄塊的粘接應緊密、牢固,粘合強度應不小于 98 MPa。粘接面積應不小于 70 %,其周向位移應≤1.5 mm,制動片兩側高出或低于蹄塊兩端面應≤0.3 mm。制動片與制動蹄塊的粘接剪切強度應不小于 3.5×10? Pa。
另外,制動系統(tǒng)的表面質量也有標準。電鍍應符合 QB/T 1217 的規(guī)定,涂裝零件的表面涂層應平整、色澤均勻、粘著牢固,不應有露底、剝落、明顯的流痕、起泡、劃傷等缺陷。鋁合金壓鑄件表面不應存在夾渣、酥松、冷隔、欠鑄、裂紋等鑄造缺陷,壓鑄件拋光面不應有明顯變形,各部位不應有銳角、毛刺、飛邊。沖壓件表面應平整、光滑,不應有銹跡、裂紋、起皺、劃傷等缺陷,圓角過度應圓滑自然,切邊應整齊,沖壓后不應有銳角、毛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