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掛牌有哪些限制條件?
電動車掛牌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首先,電動機要有腳踏能力,最高設計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整車質量不得超過 55 公斤,電動機功率不能超過 400 瓦,電池標稱電壓不能超過 48 伏,同時要有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其次,以下情況不予掛牌:車輛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缺失;屬于電動二輪摩托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情形。
此外,除了符合新國標,有的地方還要求電動車“賦碼”,比如浙江、北京、廣東等地。而且電動車信息要和合格證保持一致,比如不能改變車輛結構、尺寸,不能更換原裝電池導致生產廠家不一致。另外,電動車型號要列入當地目錄公告,尤其是網購電動車要注意。
符合條件的電動車上牌,一般要準備這些材料:身份證,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購車發(fā)票且發(fā)票抬頭和車主姓名一致;委托人上牌,要提供雙方身份者代辦委托書。
還有 3 類車禁售,別買錯。一是加裝類車型,像加裝車篷、改裝座位等全國各地都不允許。二是超標類車型,比如超標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 25km/h、電機功率大于 400W、不帶腳蹬、整車重量超過 55 公斤;超標電動三輪車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三是缺乏 3C 認證或目錄外及目錄內停售車型。
電動自行車上牌條件:辦理登記上牌的須為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并獲得 CCC 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部分城市外地戶口需要居住證;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及購車發(fā)票。
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摩托車上牌條件:車主本人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交強險已電子聯(lián)網核查的無需出示;車輛購置稅或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