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金額如何確定?
2024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金額確定主要依據(jù)以下情況:
首先是山東省,對轉讓舊乘用車并購置燃油乘用車,購車價格 8 萬元(含)以下的每輛補貼 3000 元,價格 8 萬元(不含)至 20 萬元(含)的每輛補貼 8000 元,價格 20 萬元(不含)以上的每輛補貼 12000 元。對轉讓舊乘用車并購置新能源乘用車,購車價格 8 萬元(含)以下的每輛補貼 4000 元,價格 8 萬元(不含)至 20 萬元(含)的每輛補貼 10000 元,價格 20 萬元(不含)以上的每輛補貼 15000 元。購置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中的價稅合計數(shù)為準。
其次是其他地區(qū),比如上海市,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者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調(diào)整本市燃油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購買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且在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業(yè)性燃油小客車,本市給予個人消費者一次性 1.2 萬元補貼。調(diào)整本市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且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非營業(yè)性小客車的,本市給予個人消費者一次性 1.5 萬元補貼。
另外,在商務部、財政部等 7 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中,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標準由報廢更新新能源汽車補貼 1 萬元、報廢更新燃油車補貼 7000 元,分別提高到 2 萬元和 1.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