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無證的情況下能否委托他人注銷名下車輛?
無車無證的情況下不能委托他人注銷名下車輛。
車輛注銷手續(xù)通常需要車主本人親自辦理,因為辦理過程中可能要提供車主的身份證明、車輛登記證書、購車發(fā)票等相關證件和材料,還需對車輛進行檢驗等操作。
如果確實無法親自辦理,可以考慮以下辦法:
1. 將相關證件和材料寄給在當?shù)氐呐笥鸦蛴H戚,讓他們幫忙辦理。
2. 若是在當?shù)刭徺I的車輛,可聯(lián)系購買車輛的經(jīng)銷商尋求幫助。
3. 若購買了保險,聯(lián)系保險公司看能否協(xié)助處理。
無車銷戶的費用大概在 200 - 500 元之間,可以攜帶身份證本人前往車管所進行無證銷戶申請。
無車的情況包括被盜丟失的車輛、報廢后未辦理注銷手續(xù)的車輛和已經(jīng)轉(zhuǎn)移出去的車輛。
辦理無車銷戶流程如下:
1. 按當?shù)剀嚬芩?guī)定,攜帶該車的登記證、行駛證、車牌及車主本人身份證前往車管所。
2. 領取車輛注銷申請表,填好后連同相關資料提交,辦理注銷登記。
3. 車輛丟失的,要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車輛丟失證明。
4. 車輛報廢的,要提交廢車回收公司出具的車輛報廢回收證明。
無車銷戶所需手續(xù)有:
1. 《機動車停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 機動車登記證書。
3. 機動車行駛證。
4. 機動車號牌。
5. 車主身份證。
6. 屬于報廢的,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7. 屬于車輛滅失的,提供滅失證明材料。
8. 屬于因質(zhì)量問題退車的,提交相關證明。
無車銷戶注意事項:
1. 申請人要承諾車輛滅失的真實性,若該車仍在使用,申請人要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2. 需要開具的證明:火災導致滅失車輛需縣級以上消防部門出具證明;交通事故導致滅失的需縣級以上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事故滅失手續(xù);自然災害導致滅失的需鄉(xiāng)鎮(zhèn)以上人民政府出具自然災害導致機動車滅失的手續(xù)證明。
3. 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車輛歸屬地的車管所辦理,異地不能辦理。
4. 帶有違章以及脫審的車輛可辦理銷戶業(yè)務,但有事故在處理中的車輛不能辦理。
5. 到車管所辦理無車銷戶業(yè)務,不產(chǎn)生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