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符合扣分學法減分的操作條件?
哪些情況符合扣分學法減分的操作條件呢?
首先,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后累積記分未滿 12 分,就可以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來申請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最高扣減 6 分。
其次,得先處理交通違法,在“交管 12123”App 處理完違法后,再返回首頁打開“學法減分”功能,也就是先扣分再“學法減分”。
再者,持有準駕車型為 A、B 類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被記 6 分或以下,只要通過“學法減分”將交通違法記分減免至 0 分,就不用參加“審驗教育”學習。
但以下這些情形無法“學法減分”: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機動車駕駛人當前記分周期內(nèi)減免記分滿 6 分;存在未完成學習、考試申請信息。
另外,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網(wǎng)上學習 3 日內(nèi)累計學滿 30 分鐘,每次不少于 5 分鐘且經(jīng)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 1 分。
整個流程分為考試申請、網(wǎng)上學習、網(wǎng)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四個步驟。具體操作是:申請時打開【交管 12123】App,注冊并登錄,駕駛人用戶點擊首頁業(yè)務功能,選擇【學習教育業(yè)務】模塊下->【學法減分】按鈕,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選擇【網(wǎng)上學習】,點擊【申請】按鈕;查看信息無誤后提交;進入學習界面,學滿學時后提交學習;已完成學習的,駕駛人用戶點擊【學法減分】-【前往考試】進入考試,通過后由系統(tǒng)判定考試合格或不合格,考試通過的用戶,可點擊【前往查看】按鈕,跳轉至【網(wǎng)辦進度】查看記錄,還能查看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