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充電樁電費標準是否區(qū)分峰谷時段?
個人充電樁電費標準是區(qū)分峰谷時段的。
在山東省,峰段為 8:00 至 22:00,谷段為 22:00 至次日 8:00。峰段電價在現(xiàn)行電價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 0.17 元,為 0.725 元;谷段電價降低 0.17 元,為 0.385 元。
在湖北,分時電價分為尖峰、高峰、平峰、低谷四個時段,尖峰時段為晚上 8 時至 10 時,高峰時段為下午 5 時至晚上 8 時及深夜 10 時至 11 時,平峰時段為早上 7 時至下午 5 時,低谷時段則是深夜 11 時至次日早上 7 時。低谷時段電價為 0.43 元、平時段保持 0.58 元、高峰時段為 0.68 元、尖峰時段為 0.78 元。
在北京,小區(qū)充電樁有峰谷落差,高峰時段每度 1.4 元,平峰時段每度 0.87 元,晚 23 時至次日 7 時為低谷電價,每度僅需要 0.3748 元。
在上海,車主開通峰谷電后,上午 8:00 到晚上 21:00 電價為每度電 0.8583 元,晚上 21:00 到次日早上 8:00 電價為每度電 0.6583 元。
居民家庭、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電網(wǎng)企業(yè)將免費更換分時電能表,調(diào)整后的電價政策自申請次月起執(zhí)行。執(zhí)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用戶以年度為周期,一年內(nèi)不應調(diào)整。若不選擇執(zhí)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則仍按原方式計價。居民電動汽車車主可以自主選擇自有充電樁是否實行分時電價。有意愿實行分時電價的居民用戶只需提供用電人有效身份證明,就可通過“網(wǎng)上國網(wǎng)”APP 或到供電營業(yè)廳申請辦理。車主如對分時電價政策不滿意,也可以在滿 12 個月后再次申請調(diào)整,回到原來的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