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實線造成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壓實線造成事故的責任劃分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是因一方當事人壓實線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那這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但要是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就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要是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那就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
如果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無責任。
壓實線出事故通常會扣分,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扣分細則》,違反禁止標線包括壓實線,面臨扣 3 分的處罰。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當自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輕微事故 5 天,一般事故 15 天,重大、特大事故 20 天內作出。因交通事故情節(jié)復雜不能按時作出認定的,須報請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延長。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責任書之日起 15 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壓實線不一定全責,如果對方也有責任,需根據(jù)具體責任來確定。
比如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毀壞、偽造現(xiàn)場,毀壞證據(jù),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備報案條件但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附條件報案而未予處理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追究的,應當承擔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與行人承擔次要責任。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 2 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比如王某東駕駛小型轎車越過道路中心黃實線行駛時,與前方騎跨道路中心黃實線轉彎行駛的郝某中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碰撞,二人負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總之,隨意壓實線變更車道是極其危險的違法行為,變道前一定要觀察車周路況,做到“一燈二鏡三方向”,提前打轉向燈,通過后視鏡觀察車距,緩打方向、迅速變道,避免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