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電動車出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無證駕駛電動車出事故責任認定這樣看。
因一方當事人過錯導致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以上當事人過錯發(fā)生事故的,根據(jù)行為對事故作用及過錯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過錯,屬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還有等級劃分,輕微事故是造成輕傷 1 - 3 人或財產(chǎn)損失機動車不足 1000 元、非機動車不足 200 元;一般事故是一次造成重傷 1 - 2 人或輕傷 3 人以上,或財產(chǎn)損失不足 3 萬元;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死亡 1 - 2 人,或重傷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財產(chǎn)損失 3 萬元以上不足 6 萬元;特大事故是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傷 11 人以上,或死亡 1 人同時重傷 8 人以上,或死亡 2 人同時重傷 5 人以上,或財產(chǎn)損失 6 萬元以上。
責任認定有時限,輕微事故 5 日,一般事故 15 日,重、特大事故 20 日,因情節(jié)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級批準延長。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責任書后 15 日內(nèi)申請重新認定,上級機關接到申請后 30 日內(nèi)應作出決定,并在 5 日內(nèi)向各方公布,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存在這些情況會責任推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損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辦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傊?,不能因電動車無證駕駛就認定全責,要綜合各種因素確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