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交通違章記錄查詢后如何處理罰款?
在廣東,交通違章記錄查詢后處理罰款的方式有多種。
如果是在廣州本地違章,處理方式如下:
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guī)定到建設銀行繳納罰款;也可以持《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及相關證件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如違例項目需吊扣駕駛證,要按規(guī)定吊扣,期滿后憑《吊扣駕駛證執(zhí)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還能在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后,直接打印處罰決定書或到各交警大隊及交通監(jiān)控中心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然后到銀行繳費。
持廣州駕駛證且認定違章類型不需吊扣證的,直接到建行繳納罰款就行。
如果是在廣東省內異地違章,罰款數額在 200 元(含 200 元)以下的,廣東省內駕駛員可交由郵局代辦,電話 11185,每宗業(yè)務收費 40 元,一般 5 個工作日內辦完,辦理時要提供準確信息。
若在省外違章,目前未建立跨地區(qū)交通違章銀行聯網收費,也多無專門接收異地違章罰款的機構,車主需赴違法地自行處理或請當地親友代辦。
在廣東省其他地區(qū),比如佛山市,車輛在本省外市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方式有:
通過各區(qū)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辦理;通過好易自助終端機辦理,本省核發(fā)駕照的可通過此方式處理記 6 分(含)以下的違章,非本省核發(fā)駕照的可通過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辦理;在車輛違法地交警部門辦理,非窗口自助渠道僅限辦理記 6 分(含)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記 6 分以上的要到窗口辦理,窗口辦理需提供涉交通違法的機動車行駛證或登記證書原件、辦理人本人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還可通過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 12123”APP 辦理。
對于現場處罰,一般在交警開單之日起 15 天內,車主需前往車管所或交警大隊處理。
非現場處罰的,交警會通過快遞送達《交通違章處罰單》并標明相關信息,車主收到后應盡快處理,以免影響車輛年審和產生滯納金。
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廣東車主還可前往各市各區(qū)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并處理違章;登錄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fā)動機號進行查詢和處理;撥打 114 電話查詢、使用交通違章查詢工具、通過玩車頭條網等第三方平臺查詢和處理;通過手機應用查詢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