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調整幅度是多少?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調整幅度如下: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比如,若銷售價格為 30 萬元(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為 3 萬元,未超過 3 萬元免稅限額,無需繳納車輛購置稅;若銷售價格為 50 萬元,應納稅額為 5 萬元,超過免稅限額,需繳納車輛購置稅 2 萬元。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例如,若銷售價格為 30 萬元,應納稅額為 3 萬元,按照減半征收政策減稅額為 1.5 萬元,未超過減稅限額,只需繳納車輛購置稅 1.5 萬元;若銷售價格為 50 萬元,應納稅額為 5 萬元,按照減半征收政策減稅額為 2.5 萬元,超過了 1.5 萬元的減稅限額,只能享受 1.5 萬元減稅額,需繳納車輛購置稅 3.5 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不是按照購車合同簽訂日期確定。
對于換電模式的新能源汽車,銷售時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分別核算銷售額并開具發(fā)票的,依據購車人購置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載明的不含稅價作為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另外,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技術要求有所調整,純電續(xù)駛里程需大于 200 公里,動力電池系統(tǒng)質量能量密度需大于等于 125 瓦時/千克,按車輛整備質量不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需滿足不同要求。低溫里程衰減技術指標也有新要求,純電動乘用車和 N1 類純電動貨車,低溫里程衰減率不超過 35%,電池系統(tǒng)能量密度可放寬至 95Wh/kg,純電動乘用車續(xù)駛里程要求可放寬至 12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