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是如何計算的?
汽車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其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目前稅率統(tǒng)一為 10%。
如果購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jīng)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 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fā)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fā)票價÷1.17,然后再按 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比如,買一輛 10 萬元的車,應納稅額=10 萬÷1.17×10%=8547 元,車款加上購置稅一共要 108547 元。
如果是進口車,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然后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是征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 10%,公式為: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6×10%。
另外,車輛購置稅的計算依據(jù)是車輛的裸價,不包括車輛的保險和其他改裝費用。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含增值稅。
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納稅人自用生產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納稅人以捐贈、獎勵等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有關單證所載明的不含增值稅的價格確定計稅價格。
納稅義務時間方面,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的日期,以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取得的車輛相關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納稅地點上,納稅人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當向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 60 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 60 日內申報納稅;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 60 日內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