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買車新政策在稅收方面有哪些變化?
2020 年買車新政策在稅收方面的變化不少。
首先,購置稅征收范圍調整,農(nóng)用運輸車、排量小于 150 毫升的摩托車不再征收購置稅。
其次,最低計稅價格取消,稅務機關按納稅人申報的有效價格憑證核定納稅額,不會出現(xiàn)“多繳稅”情況。
再者,新增退稅條款,車輛退回生產(chǎn)企業(yè)或者經(jīng)銷商、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等情形,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2020 年購置稅新規(guī)定維持 10%,2017 年的 7.5%提高到 10%,車價越高購置稅越高。
比如 10 萬元新車按 10%繳納 8547 元,而 7.5%只需繳納 6410 元,多交 2137 元;15 萬元新車按 10%繳 12820 元,多交 3205 元;20 萬元新車按 10%繳 17094 元,多交 4274 元。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有優(yōu)惠,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一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不超 3 萬元。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內(nèi),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 30 萬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比如銷售方為一般納稅人,小王買價稅合計 31.69 萬元的 5 座 2.0 升排量乘用車,計算不含稅單車價格 31.69÷(1+13%)=28.04 萬元,享受新政后所需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28.04×10%×50%=1.402 萬元,相較于新政前節(jié)省 1.402 萬元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