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類型的車輛報廢能獲得補貼
車輛報廢能獲得補貼的類型有不少。
比如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能補貼 13000 元;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9000 元;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6000 元。
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 11000 元,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 7000 元,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 5000 元。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轎車報廢,每輛補貼 18000 元,1 升(不含)—1.35 升(不含)排量轎車報廢,每輛補貼 10000 元。
在江蘇,國四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納入補貼范圍,時限提前至 2024 年 3 月 7 日,但僅報廢營運柴油貨車。要滿足的條件有:報廢車輛應是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且距離該車強制報廢期限不少于一年;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zhì)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能拿到國家補貼的報廢車輛還包括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以及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老舊貨車和大中型客車。
比如在北京,報廢國四排放貨車并更新為新能源貨車的,最高可獲得 14 萬元補貼;報廢國四排放重型貨車可獲得 4.5 萬元補貼;報廢國四排放重型營運貨車并更新為國六排放重型營運貨車的,可獲得 8.5 萬元補貼。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零時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車補 1.5 萬元。
總之,不同類型車輛報廢補貼情況不同,要多關注相關政策,按規(guī)定完成手續(xù)獲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