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有何特殊之處?
在大連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不少特殊之處。
比如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報時間是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個人消費者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相關(guān)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能獲得補貼。
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申領(lǐng)方式是個人消費者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相關(guān)網(wǎng)站或小程序,按要求填報個人和車輛信息,上傳證明材料,向補貼受理地提交申請。
大連新的補貼措施中,充換電基礎設施補貼也有規(guī)定。
適用范圍是大連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建設運營公用、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相關(guān)企業(yè),個人自用不在申報范圍內(nèi)。
申請補貼要符合多個條件,像在同一地點建設充電終端數(shù)量 4 個及以上,單個終端功率 60 千瓦及以上,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符合相關(guān)標準,能計量、監(jiān)控,具備第三方支付功能,能輸出數(shù)據(jù),保持公共服務屬性,完成接入電網(wǎng),設立明顯標示和指引等。
補貼標準是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按額定輸出功率一次性補貼,標準為 465 元/千瓦,補貼比例不超總投資額 40%;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換電站一次性給予不超過投資 30%的補貼資金,最高不超 200 萬元。
還有“以舊換新”方案,支持汽車以舊換新,對個人乘用車置換更新分三檔給予補貼,購買新燃油乘用車平均每臺補貼 1 萬元,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在此基礎上每臺增加 2000 元補貼。
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分檔予以補貼。
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平均每輛補貼 8 萬元,更換動力電池,每輛車補貼 4.2 萬元。
支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對交回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全新的消費者予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