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購車補貼是否需要交稅?
福州購車補貼一般是不需要交稅的。像新能源汽車的國家補貼就不用交稅,此前有相關規(guī)定明確指出,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汽車置換補貼通常也不用交稅。
在福州,2024 年有第一期購車補貼活動。這其中新車購車補貼擬發(fā)放 1240 萬元,共 3700 份,包含燃油車購車補貼 720 萬元共 2400 份,每人補貼 3000 元;新能源車購車補貼 520 萬元共 1300 份,每人補貼 4000 元。還有以舊換新追加補貼 60 萬元共 600 份,每人 1000 元,但申請人名下的舊車輛需持有半年以上時間且通過資格審核。
可以參與申領補貼的人員為全體在福州市區(qū)的人員(包含六區(qū)六縣,不含平潭地區(qū))。符合領取補貼的車輛是燃油車和新能源車,購車單價不低于 5 萬元,且為七座及七座以下的非營運乘用車。
比如 2024 年倉山第一期購車補貼活動,于 5 月 24 日正式啟動。燃油車申領條件包括:活動期內在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燃油車新車,每輛單價不低于 5 萬元,并提供 2 萬元及以上購車刷卡簽購單,取得福州市倉山區(qū)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繳納車輛購置稅并上藍牌,行駛證首次注冊時間也有規(guī)定。
2024 年福州市第一期購車補貼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3 月 15 日-3 月 31 日,燃油車補貼方面,可參與用戶為全體在榕人員(包括域外來榕人員),數量有限,先到先得。具體條件為活動期內在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燃油車新車,提供 1 萬元及以上購車刷卡簽購單或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明付款真實性資料,取得福州市(六區(qū)六縣、除平潭外)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福州市繳納車輛購置稅并上藍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也在規(guī)定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