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在甘肅省車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在甘肅省,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情況如下。
汽車以舊換新的實施時間截止到 12 月 31 日 24 時,補貼申請時間截止到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guān)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補貼范圍不含單位用車,只針對個人消費者;不含商用車,只針對乘用車。車主可以先報廢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不分先后順序。
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dāng)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1 萬元。
在敦煌市,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報廢相關(guān)車輛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 2 萬元。
另外,在敦煌市還有新能源汽車促銷補貼標準。從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敦煌市范圍內(nèi)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促銷補貼活動?;顒悠陂g在敦煌市注冊登記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私家車),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綠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消費補貼。購買新能源私家車開票價 10 萬元以下(含 10 萬元),政府補貼 1000 元/輛;開票價 10 萬元 - 20 萬元(含 20 萬元),政府補貼 3000 元/輛;開票價 20 萬元以上,政府補貼 5000 元/輛。
消費者申請補助時應(yīng)提供相關(guān)證明材料。個人消費者需提供購買者個人身份證件、車輛買賣合同、車輛銷售發(fā)票、購置稅完稅憑證、交強險保單、機動車登記證和行駛證、經(jīng)銷商出具的符合補貼要求的證明及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
補貼受理地為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補貼形式是直接發(fā)放現(xiàn)金補貼。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