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補貼條件會經常變化嗎?
購車補貼條件是會經常變化的。
比如汽車報廢補貼,今年 7 月 25 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fā)通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而今年 4 月份的補貼標準與現(xiàn)在不同。
不同地區(qū)的購車補貼條件也有變化。像北京市,自 2024 年 9 月 1 日 0 時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止實施置換補貼政策,補貼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15 日 0 時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止。
上海今年申請置換補貼的條件相比去年有所放寬,比如在舊車登記、轉出、報廢時間上都有調整。
株洲市的第二輪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舊車持有時間有所變化,補貼標準有所提高,補貼方式也從消費券變成了云閃付電子紅包形式發(fā)放。
享受置換補貼通常應滿足以下條件:補貼申請人為自然人車主,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讓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本市的乘用車。
買車補貼政策也有新變化。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符合要求的新車能獲得補貼。補貼申領要求申請人得是個人消費者舊車也是個人戶,拿去報廢的舊車要在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都得在政策印發(fā)之日 4 月 24 日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
新能源汽車補貼方面,2022 年續(xù)航里程在 300 公里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雖無國家補貼,但地方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300 - 400 公里續(xù)航的純電車型,每輛可獲得 9100 元補貼。行駛里程超過 400 公里的車型,補貼金額提升至 12600 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包括增程車型),NEDC 續(xù)航 50 公里以上車型補貼 4800 元,WLTC 工況下 43 公里以上車型也享受相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