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購買新能源車補貼有多少
企業(yè)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情況是這樣的。
2024 年,購車價格在 15 萬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金額為購車價格的 10%,15 萬元至 30 萬元之間的補貼為購車價格的 8%,30 萬元以上的補貼是購車價格的 6%。
補貼對象限定為 2024 年期間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不含二手車的消費者。購車者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行駛證辦理登記證書和上牌等手續(xù)。申請補貼時需向有關(guān)部門提交申請并提供身份證、購車發(fā)票、車輛合格證等材料。審核流程大概需 10 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后補貼會發(fā)放給購車者。
另外,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免稅額度上限 3 萬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減半征收,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享受購置稅減免的新能源汽車指符合技術(shù)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而且各地政府也有地方性補貼或優(yōu)惠政策,比如青島市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消費者在青島市參與活動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不含二手車)且完成機動車登記的,購車金額 10 萬元(不含)以下每輛補貼 1000 元,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每輛補貼 3000 元,20 萬元(含)以上每輛補貼 6000 元。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 1:0.6 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省市兩級財政補貼之和不超過中央財政補貼標準、且不超過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車輛銷售價格的 60%。
非財政投資的公交運營企業(yè)購買的新能源公交車參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由市財政和省財政共同承擔,按照 1:1 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省市兩級財政補貼之和不超過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車輛銷售價格的 60%。
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再享受市級財政配套補貼。個人和企業(yè)購買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賃的新能源乘用車可享受使用環(huán)節(jié)補貼,純電動乘用車 1 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續(xù)航里程≥50 公里)0.5 萬元/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