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購車補貼政策持續(xù)到什么時候?
河南購車補貼政策持續(xù)到 2023 年 12 月底。
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在省內轉讓舊非營運乘用車并購買新非營運乘用車新車可享受一次性補貼。
補貼標準按購車價格分檔,6 萬至 10 萬元的新能源車補 1 萬、燃油車補 7000 元;10 萬至 20 萬元的新能源車補 1.4 萬、燃油車補 1 萬;20 萬元及以上的新能源車補 1.6 萬、燃油車補 1.3 萬。
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須滿足轉讓舊車、購買新車、申請補貼為同一人,舊車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轉讓和購買新車日期均在規(guī)定時間內,新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省內完成登記上牌,且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申報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時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22 時,通過云閃付 APP 搜索“河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平臺”小程序申報,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新車發(fā)票和行駛證、舊車發(fā)票和登記證書、銀行卡、能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等資料。
平臺按順序審核,縣級商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再審核,消費者要及時查看進度,被退回的要在 2025 年 1 月 5 日 22 時前補交。對符合條件的,由市級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消費者銀行賬戶。
此外,對在省內新購汽車的消費者按照購車價格的 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 10000 元/臺),省、市級財政各補貼一半,具體補貼標準和方式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
同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公交、環(huán)衛(wèi)、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及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qū)建設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 40%給予省級財政補貼;對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 30%給予省級財政補貼。鼓勵免收新能源汽車充電期間的機動車停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