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對于超載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在湖南,超載的處罰標準是這樣的。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要是超過額定乘員 2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那就得處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的,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 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處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
運輸單位的車輛多次違規(guī)不改,對主管人員處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具體處罰這樣來。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未達百分之三十,二百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五百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一千元罰款。超過百分之百以上,二千元罰款。違反規(guī)定載客,二千元罰款。
扣分方面,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一次記 12 分。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 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一次記 6 分。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 20%,一次記 3 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未達 30%,一次記 3 分。
私家車超載處罰標準,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百分之二十,二百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一千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千元罰款。違反規(guī)定載貨,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集中治理超限超載期間,車輛裝載有標準。二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 20 噸不行。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 30 噸不行。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 40 噸不行。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 50 噸不行。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 55 噸不行。即便沒超過前面的標準,但車輛裝載質(zhì)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zhì)量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