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 12 分重新考駕照的流程是什么
如果駕照扣 12 分需要重新考駕照,流程是這樣的。
第一步,到車管業(yè)務大廳滿分查詢窗口開具《交通違法滿分預約聯(lián)系單》,駕駛證會被扣留。
第二步,到駕駛人安全教育學校參加為期七天、每天 8 個學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培訓。
第三步,前往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
第四步,考試合格后回到車管業(yè)務大廳滿分查詢窗口辦理清分,就能領回駕駛證。
要是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 12 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 24 分以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還得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按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
另外,駕駛員要在 15 日內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到車管所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然后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通常是每日上午,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帶著身份證和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后領取機動車駕駛人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重新拿證,整個過程大概一周。
違法記分滿 12 分的,先到交警大隊各中隊或機動車管理所開具違法交通管理滿分通知書,再持通知書到安全教育學校學習,學習完核發(fā)學習卡并約考,約考時要帶身份證和近期一寸彩照。交警大隊車管所在約考后安排考試,合格者辦理銷分手續(xù)取回駕駛證,若駕駛證被扣在交警中隊,憑考試合格通知書領取。
需要注意,駕照被扣 12 分后 15 天內要去駕證合法地參加 7 天左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學習,學習完車管所 20 天內安排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駕駛證返還且記分清除,不合格要重新學習和考試。實習期內扣 12 分或未按時考科目一、拒絕學習考試的要重新報考,A、B 類駕駛證扣 12 分除學習考試外還會降級。學習期間不能駕車,否則算無證駕駛。重新學習所需材料有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考試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