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動車上路新規(guī)定2022,東莞抓電動車的標準
2022年,東莞新增電動車上路規(guī)定:2022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和無3c認證的電動車可以申請臨時號牌,可以上路行駛。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只要是超標的電動車,不管是今年買的還是之前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都會設置兩年的過渡期。過了有效期就得報廢,不準上路行駛。
此外,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具備腳踏騎行功能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登記上牌。如果是注冊上牌的,必須有購車發(fā)票和合格證。如果丟失,建議去電動車銷售點補辦。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時,駕駛?cè)吮仨毮隄M16周歲,攜帶駕駛證,懸掛號牌,佩戴安全帽。另外,城市道路上不允許載人,但是一個身高1.2m以下的孩子可以系上安全座椅。
目前東莞雖然已經(jīng)明確表態(tài),但是要嚴格掌握電動車的違法行為,讓市民安全駕駛,安全上路。事實上,早在2021年上半年,東莞就出臺了電動自行車管理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法規(guī)和建議。內(nèi)容簡述如下:
1.電動自行車是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的兩輪自行車。有關地區(qū)部門要建設方便電動自行車通行、集中停放、廢舊電動汽車回收清洗和安全充電的基礎設施。
2.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制止違規(guī)有線充電和停車行為。禁止銷售單位或者個人組裝、改裝或者安裝的電動自行車。
3.電動自行車必須經(jīng)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并懸掛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一些地區(qū)需要實施禁止和限制等措施。
4.上路行駛條件是車輛性能良好,戴頭盔,掛號牌和行駛證,駕駛?cè)?6周歲以上,后座只能載一個1.2米以下的人,必須遵守其他交通規(guī)則。
東莞有關部門回復稱,目前正在推進《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條例出臺后,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的車輛將可以上牌照上路行駛。該條例預計將于2022年上半年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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