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構成交通肇事罪 哪些情況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1.什么情況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必須發(fā)生在運輸過程中。這是交通肇事罪的具體時間空條件。如果事故發(fā)生在運輸過程以外的空室,則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2.行為人必須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違反交通規(guī)則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也是本罪成立的前提。違反交通運輸法規(guī)的行為有多種形式,如帶故障車輛上路行駛、酒駕、超速、疲勞駕駛等。如果一個人在運輸過程中沒有違反交通法規(guī),即使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也不構成本罪。所謂交通管理法規(guī),是指保障交通正常運行和交通安全的一切法律法規(guī),比如我們高速巡邏執(zhí)法的紅寶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重大事故必須實際發(fā)生,造成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行為雖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但未造成上述法律上的嚴重后果,不構成本罪。
4.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后果之間必須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違法行為與后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的,不構成本罪。
5.行為人的主觀方面是由于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行為的嚴重后果,但由于過失而沒有預見到,或者雖預見到,但輕信本可以避免,造成嚴重后果。
二、什么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即所謂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下列情形,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4.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駕駛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號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駕駛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