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認定需多長時間
一、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生活中典型的、常見的交通事故大多有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車輛在行駛中造成的事故;二是車輛與對方發(fā)生碰撞。但本案與生活中常見的交通事故有兩個明顯的區(qū)別:一是車輛處于停止狀態(tài);第二,王的傷情不是車輛碰撞所致。
關于交通事故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該條款對“道路”和“車輛”進行了明確的界定。根據該法分析,認定構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應包括以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事故可以定為交通事故,否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1)事故的發(fā)生必須與“行駛中的”“車輛”有關,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對于“機動車”,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在道路上行駛的輪式車輛。對于非輪式車輛,如挖掘機(屬于履帶車),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的機動車。
至于為非道路行駛而設計的車輛,不屬于本法規(guī)定的火車等機動車。由于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的道路上行駛,不屬于本法規(guī)定的機動車事故,由鐵路局調查組處理。
“非機動車”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人力或者畜力驅動的車輛,以及由動力裝置驅動的設計最高時速和空車輛質量符合國家限值的車輛,如機動輪椅車和最高時速小于20km和空車輛質量小于40kg的電動車。
(2)事故一定發(fā)生在路上?!暗缆贰笔侵父咚俟贰⒊鞘械缆泛碗m在本單位管轄范圍內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
非公共場所的道路,例如廠區(qū)內專供車輛、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屬于本法規(guī)定的道路。
另外,公安機關交通部門如果接到道路以外車輛通行造成事故的報案,可以按交通事故處理,比如農村田間道路上的事故,但此時事故中的車輛僅限于機動車,不包括非機動車。
(3)事故是由車方主觀過錯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駕駛人的主觀過錯一般限于過失。如果是駕駛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損害后果應定性為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或故意毀壞財物。
在主觀上,雖然車輛一方沒有過錯,但除自然災害外,由某種事故造成損害的情況一般可以歸類為交通事故,例如,在山路上行駛的車輛因路面塌陷而發(fā)生碰撞的情況。
(4)事故必須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包括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即使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不構成交通事故,而是交通違法行為。
二、交通事故鑒定需要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對已經勘驗、檢驗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當在發(fā)現肇事逃逸人、車輛后十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對已經勘驗、檢驗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當在發(fā)現肇事逃逸人、車輛后十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復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除未發(fā)現逃逸人員、車輛或者無法核實交通事故事實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原因分析;
4.交通事故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或者事故原因。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專用印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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