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怎么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j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行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前提是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充分。所謂基本事實清楚,是指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人;有什么后果;當事人有無違法行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有無因果聯(lián)系,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謂基本證據(jù)確實充分,是指有證據(jù)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證據(jù)與事實能夠相互印證。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一方要對交通事故負責,那一定是其行為造成的,沒有實施行為的一方不會對事故負責。
交通事故鑒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技術鑒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當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不考慮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行為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的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即因果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故障的嚴重程度。
(2)因果性原則
根據(jù)《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了作用,以及作用的大小。至于那些在事故中起作用的行為,只有那些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行為才起作用。
1、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是否有違法行為,必須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與其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比例”。有些行為并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有些違法行為雖然嚴重,但在事故中并沒有起到作用。該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因果關系,也不加重事故后果。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一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交通事故鑒定是技術鑒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的因果關系時,只需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實際屬于事故原因即可。
2.直接原因原則
人的行為是能夠造成交通事故和損害后果的真實因素,構成事實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鑒定作為一種技術鑒定,應當明確事故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鑒定只是證據(jù)之一。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角度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考慮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3)通行權原則
路權原則是區(qū)別對待的原則?!兜缆方煌ò踩ā返谌藯l規(guī)定:“車輛、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警現(xiàn)場指揮,交警應聽從指揮;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保證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不同方式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現(xiàn)代交通設施為所有交通參與者提供了他們自己的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機動車都有自己的路線。
(4)安全原則
1.合理回避原則。
交通事故的形式千變萬化,原因多種多樣。交通參與者在享有通行權的同時,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通行權,必須合理避讓,主動維護安全。
2.合理操作原則。
為了保證交通安全,參與者要主動杜絕一些法律法規(guī)沒有禁止,但可能存在隱患的行為。實施上述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擔事故責任。
(5)結果責任原則
人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但加重了事故后果,應當承擔事故責任,即結果責任原則。確定這一原則有兩個主要原因:
1.技術鑒定的客觀性。
2.增強交通參與者維護交通安全的意識。
在確定當事人的過錯時,還應注意以下兩點:
(1)應強調駕駛人的職業(yè)注意義務,避免對行人和非駕駛人的苛刻要求,在精神和身體上給他們留下適度的自由空。在判斷駕駛人的責任時,不僅要看其是否違反規(guī)定(不違反規(guī)定不代表其盡到注意義務),還要看其是否遵守一般的安全義務,因為任何制定的交通規(guī)則都不能完全概括真實交通的復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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