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時間,天津國五停止上牌時間
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務局市場監(jiān)管委關于實施第六項國家輕型汽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報指出。天津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時間為2019年7月1日,其中I型測試需滿足6b階段排放限值要求,直接跳過國六A標準。同樣,天津國五停止打牌的時間也是同一天。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繼續(xù)申請注冊或轉營。
1.即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已銷售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且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可在2019年10月1日(不含)注冊登記;
2.對可從外地轉入且符合國五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輕型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在2019年7月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交管部門在《機動車登證書》上簽注的轉出記錄,在2019年10月1日前(不含)辦理車輛轉入業(yè)務。
對獲準申領號牌的輕型汽車,自2019年7月1日起,在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前,須攜帶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環(huán)保信息清單(或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車輛合格證等相關材料)到本市各區(qū)機動車環(huán)保審核窗口辦理機動車環(huán)保確認表;
進口汽車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電話:24538912、87671736)或自貿區(qū)內服務站機動車環(huán)保審核窗口辦理本息機動車環(huán)保確認單;
外省市轉入的車輛必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機動車環(huán)保確認單;進口車輛必須攜帶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機動車環(huán)保信息隨車清單、購置稅完稅證明、貨物進口證明、進口機動車隨車查驗清單等相關材料。
對M1、M2和N1車輛的解釋如下:
M1級車輛:至少有四個車輪或三個車輪的乘用車,最大總質量超過1t,除駕駛員座椅外不超過八個乘客座椅。
M2級車輛:至少有四個車輪或三個車輪的乘用車,工廠確定的最大總質量超過1t,超過八個乘客座椅(駕駛員座椅除外),且工廠確定的最大總質量不超過5t。
N1類車輛:至少有四個車輪或三個車輪的卡車,并且工廠確定的最大總質量超過1t,并且工廠確定的最大總質量不超過3.5t
介紹:國六的實施時間和國五在全國各省的停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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