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強制報廢年限是多少年?
2024-11-08 07:15:47
作者:資訊小編
機動車的強制報廢年齡:
出租車(小型、微型)8年。
旅游和公路客車(大中型)15年。
非營運大中型汽車20年。
12年的迷你卡車。
重型、中型和輕型卡車15年。
半掛牽引車15年。
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沒有使用年限,超過15年必須每年檢驗兩次。
檢驗未通過強制報廢流程:
申請報廢更新的車主,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并加蓋車主印章。
受理注冊崗申請,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出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jīng)機動車檢測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的,出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負責通知選擇符合要求的回收企業(yè)送車輛解體。
回收企業(yè)查看通知后拆解車輛并拍照,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缸體破碎,車架(底盤)切斷。
負責《變更表》、《XX省更新車輛技術鑒定表》、《報廢車輛回收證明》和車輛解體照片,機動車檢測崗核對簽字,回收號牌,按規(guī)定報批,辦理報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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