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定高速公路上小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多少千米
2024-05-15 15:52:44
作者:資訊小編
在高速公路上,小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千米。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所規(guī)定的,該條例明確指出,高速公路應當明確標出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對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則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如果同方向有2條車道,那么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應為每小時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情況下,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應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那么應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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