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扣分嗎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會扣6分,并且會被處以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第十條規(guī)定,一次性記6分的交通違法行為有:
1.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zhì)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xué)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7. 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xué)品,未經(jīng)批準進入危險化學(xué)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
8. 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9. 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11.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yīng)急車道行駛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會被處以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1.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4.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5. 強迫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6.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7. 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shè)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8.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
對于第二項和第四項情形之一的行為人,可能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于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行為人,可能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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