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理賠 如何賠付才能最省心
[太平洋汽車網(wǎng) 用車中心]面對快速交通處理的幾種情況,不少車主可以說是心里明白,但在事故真正發(fā)生時,他們卻往往會犯傻。那么,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同時,如何理賠才能較為省心?
快速理賠有條件
車主首先需明白可進行快速理賠的幾個條件,即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在發(fā)生事故后車輛仍然能夠正常行駛,且沒有嚴重損害、車輛損失金額在2萬元以下、當事人對基本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進行保險快速理賠。當然,僅滿足了這些條件還不夠,要想走快速理賠程序,還需要車子未碰撞到水、電、通訊、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且雙方車輛手續(xù)齊全。
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司機應立即將車停下,如有條件最好樹立警示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拍照或標劃車輛輪胎位置,然后將車輛開至快速理賠點進行賠償。
提醒: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車主應第一時間記錄下對方車牌,以免途中責任方“開溜”。
責任方界定存爭議如何做
根據(jù)“快速處理交通事故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事故雙方可以簡易的自行劃分責任方,比如說,如果事故一方存在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違反規(guī)定開關車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guī)定讓行等行為,而另一方無過失,則事故方應該對此交通事故負全責。相反,如果雙方共同存在過錯的,則雙方都應承擔等同事故。
如果僅是輕微事故,且賠償金額在2萬元以下,雙方車主對責任方的界定未能達成統(tǒng)一,在發(fā)生事故后,可用粉筆等做標記,然后把車挪開,以免阻塞交通。
在移離事故現(xiàn)場后,雙方可等待交警到達現(xiàn)場再界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如果是在固定機動車停車位時,可在每個車輪外延中心垂直與地面上標劃“T”型線(多輪車輛只需標劃前后四個車輛)。
如何快速理賠
界定好了責任方后,不少車主因不了解理賠流程而被迫往返于理賠中心的路上。如果雙方都簽訂了《交通事故現(xiàn)場協(xié)議書》,責任方可到理賠中心進行索賠,如果雙方未簽訂協(xié)議,而是以文字方式記載了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具體情況,且有同簽名,可憑相關證據(jù),需在48小時內(nèi)前往“快速理賠中心”索賠。此時,需出示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卡或交強險貼)等資料到前臺進行受理登記,然后相應保險公司會進行定損(金額在2000元以下),如果事故單方損失超過2000元,則需由駐點交警確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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