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違章扣分標準是什么
接下來就由小編來回答一下關于“佛山交通違章扣分標準是什么”的問題吧!
1、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3)、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4)、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5)、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6)、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轉彎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停車的;
(9)、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2、駕駛員有下列廣東交通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1)、不按規(guī)定停車或者車輛發(fā)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2)、逆向行駛的;
(3)、飲酒后駕駛車輛的;
(4)、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wèi)的車隊的;
(5)、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6)、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7)、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8)、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的;
(10)、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30%以上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 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guī)定行駛的。
3、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1)、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
(2)、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駕車低于規(guī)定最低車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guī)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5)、在高速公路上貨運機動車車廂、二輪摩托車載人的;
(6)、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的;
(7)、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規(guī)定超車的;
(9)、不按規(guī)定讓行的;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牽引掛車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1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50%的;
(13)、逆向行駛的;
(1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4、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2)、違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2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
(4)、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5)、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6)、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8)、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9)、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或者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10)、不按規(guī)定牽引故障機動車的;
(11)、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12)、機動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
5、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1)、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
(2)、不按規(guī)定會車的;
(3)、駕駛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的,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4)、其他違反機動車載物規(guī)定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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