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車船稅征稅有哪些范圍
2019-04-24 14:49:43
作者:zhangxia1
合肥車船稅征稅范圍:
(一)依法應當在本市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本市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但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yè)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三)非在本市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但在本市保險機構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yè)務的機動車輛。
車船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yè)、漁業(yè)、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2018年7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fā)《關于節(jié)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jié)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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