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持軍警駕駛證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需要哪些材料
2025-01-02 15:06:03
作者:資訊小編
一、辦事所需材料:
1、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彩色一寸白色背景免冠便裝相片6張及回執(zhí))
2、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非本市戶籍需提供居住證明),屬于復員、轉業(yè)、退伍的人,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警部隊核發(fā)的復員、轉業(yè)、退伍證明;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并通過互聯(lián)網將數(shù)據(jù)傳送到車管部門)。
4、軍隊、武警部隊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5、申請人屬于退役的,需核對部隊駕駛證檔案。
二、辦理流程:受理,繳費,科目一、三考試預約、考試(免考除外),領取駕駛證。
三、辦事地點
汕頭市大學路蓮塘三里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服務大廳。
汕頭市飛廈西路8號車管業(yè)務服務大廳。
汕頭市長平路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公安專區(qū)車管服務窗口。
四、辦事期限
不需考試的,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需考試的科目合格后,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的信息,符合規(guī)定的,在1個工作日內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五、咨詢電話
0754-88558555
時間:8:30-12:00 14:30-17:30
(市行政服務中心上班時間: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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