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限速標志管多遠
2020-05-15 09:23:52
作者:chenfang4
【太平洋汽車網】一般高速公路限速標志的范圍是指整條道路。限制速度標志,表示該標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標志或另一塊不同限速值的限制速度標志的路段內,機動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
最低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駛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時速限制。此標志設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這是最低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駛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時速限制,要求在前方路況良好的情況下,機動車最低時速不得低于50公里,設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及各立交橋路口后的適當位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高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根據《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高速公路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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