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行駛證需要重考嗎
2020-11-04 12:20:20
作者:lilinwei
【太平洋汽車網】吊銷行駛證需要重新考試。行駛證吊銷后,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在15日內到車管所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領取后重新預約考試。
行駛證吊銷重新領證的程序: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在15日內到車管所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經相關考試合格后,領取機動車駕駛人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一次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含)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5、參加交通違法記滿12分考試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費補考一次。補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重新繳納不及格科目的考試費用并在預約后,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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