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貨車禁行處罰怎么處罰
2020-11-06 16:23:32
作者:tanyanyan
【太平洋汽車網(wǎng)】廣州外地貨車第一次進入限行區(qū)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guī)定,按自然日計算其違法行為,每天處罰1次(1宗),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處200元罰錢,并記3分。《關(guān)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限定。
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cè)氡臼幸韵路秶ú缓咚俾贰⑷A南很快的干線、東南西環(huán)城市很快的路),連續(xù)駕駛時間最長不允許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在次駛?cè)腠毦嚯x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huán)城市很快的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qū)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qū)北面、海珠區(qū)和白云區(qū)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很快的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很快的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唐彥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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