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過期了被交警抓住會怎么
2020-11-27 09:41:53
作者:lilinwei
【太平洋汽車網】行駛證過期被交警抓到會被扣車并罰款。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提前驗車不會影響下次驗車的時間。年審通過,行駛證也就檢驗過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行駛證到期換證方法:
機動車行駛證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滿之前90日內參加機動車審驗。
1、非免檢車主攜帶委托書、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到檢測地機動車檢測站進行車輛檢驗,合格后直接在該站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2、對6年內免檢車輛,公安交管部門在核發(fā)檢驗標志時不再查驗機動車,只審核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核查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符合規(guī)定的,核發(fā)檢驗標志,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并將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存入機動車檔案。(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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