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配蜂鳴器 機動車新標準將實施
2022-01-20 17:56:21
作者:問答叫獸
2021年9月29日,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標準,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中提到,新能源汽車起步或低速行駛應鳴響警告,所有車輛應配備反光背心,所有車輛不得懸掛與車輛品牌不符的出廠標識。
純電動汽車啟動時應鳴響警告。
新標準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單獨列出,對駕駛安全和駕駛性能做出技術要求。其中,新國標12.13.2明確規(guī)定“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車輛起步且車速小于20公里/小時時,應能對車外人員發(fā)出適當?shù)奶崾疽簟?。在新國?2.13中,也規(guī)定了車輛漏電時,應通過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駕駛員。此外,車輛應具有切斷電源電路的功能,避免二次交通事故。
懸掛的車輛標識應與品牌一致。
新國標4.1.1中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應當在車身前外表面可見部位至少設置一個永久性商標或者工廠標識,與車輛品牌相適應”與舊標準“機動車應當在車身前外表面可見部位至少設置一個永久性商標或者工廠標識”有明顯區(qū)別,新標準強調(diào)與車輛品牌相適應。在舊標準中,并沒有明確車標與車輛品牌是否兼容,但這一新標準以更加規(guī)范的方式強調(diào)了車標與品牌的適應性。
“用戶更換不同品牌但車型相似的車輛標識,現(xiàn)在新標準明確禁止?!?/p>
新標準在12.15.2中要求:“汽車應按照GB 19151配備反光背心和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應妥善放置在車內(nèi)。長度大于或等于6m的客車和總質(zhì)量大于3500kg的貨車也應至少配備兩個停車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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