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混受限 上海發(fā)布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2025-02-26 23:02:03
作者:資訊小編
日前,我們獲悉,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最新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其中對插電式和混合動力汽車的號牌做了一些改動,將于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新辦法明確,新能源汽車在個人用戶名下登記無本市專用牌照額度的,可繼續(xù)免費申請新能源專用牌照額度,但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必須滿足本市有充電設(shè)施,且名下無本市非營業(yè)性客車額度證明,且無登記非營業(yè)性客車額度的車輛。2023年1月1日起,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不再發(fā)放專用牌照額度。
本實施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購買新能源汽車并申請專用牌照額度的消費者將繼續(xù)遵循上一輪新能源汽車的購買程序和條件。
編輯評論:
是不是被這幾個時間點繞暈了?我來梳理一下:如果您沒有私人充電樁,想要在上海購買插混車型并上新能源牌照的話,必須在今年3月1日前完成;如果錯過了這個期限,那么必須有私人充電樁才能讓插混車型上新能源牌照。如果您還想為插混車型上新能源牌照,那么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起完成上牌,否則上海將和北京的政策保持一致,只能給插混車型上燃油車牌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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