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動自行車新規(guī)定2022,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
2022-05-23 17:43:30
作者:lizhu
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和《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通行管理辦法》,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標牌申請和三年過渡期管理。該政策將于2018年1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說,2021年10月31日后到期。過渡期屆滿后,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未上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處1000元罰款,并處拘留。
今年10月31日,北京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三年過渡期即將到期。目前,北京也在加快更換超標電動車。11月起,超標上路,依法拘留處罰;此外,根據(jù)北京市《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要求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和本市現(xiàn)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作用,利用車輛“以舊換新”是主渠道,“拆解”以補路徑,引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加快速度、有序退出或更換為合規(guī)車輛。
此外,2021年,北京還對電動自行車提出了以下規(guī)定:
1.駕駛人已滿16周歲;
2.安全設備,如剎車、鳴笛、夜間反射裝置等。有正常表現(xiàn);
3.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懸掛號牌和臨時號牌,并保持臨時號牌清晰完整,不得遮擋和損壞;
4.行駛證、號牌、臨時號牌不得偽造、變造,也不得使用其他車輛的行駛證、號牌、臨時號牌;
5.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6.成人可以在駕駛座后面的固定座位上攜帶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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