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和受害人談諒解書,先簽諒解書還是先賠錢
2022-05-26 18:33:56
作者:lizhu
諒解書作為被害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是案件中滋事者與被害人、被害人家屬達成的和解,法院會根據諒解書對加害人作出適當的減刑或緩刑判決。
那么怎么能以受害者為加害者來談諒解書呢?還有諒解書是先簽還是先賠償?
由于諒解書中最重要的是諒解二字,我們在與受害方談諒解書時,主要是誠懇道歉,對事件的不幸表示歉意,并積極對受害方進行相應賠償。一般在相應的賠償完成后,受害人可以出具諒解書(自愿),讓加害人獲得減刑或緩刑。
簽諒解書還是先賠償?
就正常情況而言,一般需要先進行賠償,所有賠償完成后才能簽署諒解書。
論緩刑判決的條件
事實上,在事故中,加害人爭取緩刑與是否得到受害方出具的諒解書之間沒有必然聯(lián)系。諒解書只是法院判決緩刑的參考。
根據刑法第72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于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你所居住的社區(qū)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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