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累計積分
2022-10-31 15:40:16
作者:蔡金盛
駕駛證累計記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收繳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鄢?2分后,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只有參加駕照考試的人才能拿到新的駕照。有五個點,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計算。一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外,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參加學習和考試。
第八十條機動車駕駛人實習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取消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扣分如下:
扣12分:
1.酒后駕車;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
3.未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
4.使用涂改、偽造的車牌、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
6、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過規(guī)定時速50%,行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20%。
扣6分:
1.違反交通信號燈;
2.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的;
3.未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
4.以隱瞞或者欺騙手段補辦駕駛證的;
5.能見度低時,不需要駕駛;
扣3分:
1、駕駛公交車超速行駛,超載不超過20%;
2.高速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和最低車速行駛;
3.未減速、停車或者避讓人行道上的行人的;
4.非法的禁止標志和標線指示;
5.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逆向行駛的;
6、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示標志。
扣2分:
1、交叉路口不按照規(guī)定行駛或者停車的;
2.開車時接打手機;
3.沒有系安全帶;
4.機動車在排隊緩慢行駛時,超車或者占用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扣1分:
1.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
2.不符合規(guī)定的;
4.無檢驗合格標志,無行駛證或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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