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標準2017新規(guī)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
飲酒:
駕駛飲酒機動車的,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飲酒駕駛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后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處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駕駛證。判決后,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法律條款: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和酒后駕車的區(qū)別
所謂飲酒駕駛,是指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駕是指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刑法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機動車,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