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2-11-16 10:08:44
作者:蔡金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索權的時效期間從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并且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以下簡稱:交強險)中,不排除將“酒后駕駛”納入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
酒后駕駛造成第三者損失的,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向第三者賠付,死亡傷殘11萬元,醫(y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但交費條件僅限于“酒后駕駛”;
如果判定為酒駕,保險公司將不承擔僅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對于受害人的人身傷害,保險公司仍需在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責任。保險公司會先行賠付,事后再向司機追償。
也就是說酒駕的保險公司賠付,酒駕的保險公司可以賠付,但是可以追償。
2.商業(yè)第三方責任保險
很多司機會購買商業(yè)三重保險,以防發(fā)生意外時獲得大額賠償。那么,酒駕事故后商業(yè)三重險是否賠付,如何賠付?
“商業(yè)車險對因飲酒、醉酒駕駛造成的車輛損壞、人員傷亡、車輛被盜不予賠付?!本坪篑{駛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在保險的責任免除條款中有明確規(guī)定。
只要交警通過現場勘查,認定被保險車輛是駕駛員“酒駕”造成的事故,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是不會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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